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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农产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和突发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元旦、春节是各类农产品的购销旺季,各成员单位要把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查找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节日期间,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加强监控和组织调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组织不断线、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二、强化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对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开展排查,严查违法违规经营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和“瘦肉精”等禁售药物。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用药管理,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和其他有毒物质的违法行为。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使用农(兽)药,科学进行防疫、防病和灭虫等工作。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各成员单位要利用现有检测设备,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市场和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猪(猪肉)、禽蛋、生鲜乳、淡水产品等各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查监测,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农产品中含有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抽检密度,对检出含有禁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的,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按照《吉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06]105号)要求,依法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吉州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投诉电话:8229901,元旦、春节值班投诉电话:8224134。
吉州区农业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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